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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直击发展痛点

■提案聚焦

10日下午,在政协委员报到现场,记者碰到了数位前来报到的深圳市政协委员,就他们今年关注的问题展开采访;另外,不少委员也都在系统中提交了自己的预提案。记者发现,众多委员虽然关注领域有所不同,但都是深圳目前经济发展与城市治理过程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比如医疗、教育、环境保护、依法治国、人才与营商成本、新生事物、创新创业、深港合作等等。

统筹:江强 戴晓晓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陈熊海 苏梓威

环境问题:建议制订河湖自净能力评价标准

市政协委员、万科总裁郁亮提出“强化深圳水污染治理持续性”的预提案,该提案表示,深圳市自2015年实行治水提质开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可一旦降低或停止高额投入,所获得的治理成果是否会存在反复,这也是广大市民担忧的事情。他建议,建立河湖自净能力评价标准并纳入水体治理项目的验收体系,另外强化水污染治理的持续性。

市政协委员吴兰平也比较关心环境问题和生态保护领域。针对近些年深圳的海洋环境保护,她在采访中表示,深圳这几年都比较注重海岸线的保护,东部海岸线保护得比较好,但是西部地区的重视程度不够。她建议,政府需进一步在西部进行海岸线规划。同时也应做好生态环境的规划,对湿地进行保护,避免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依法治国:建议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政府行为

作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政协委员林雄关注深圳进行的公益诉讼试点。他说,之前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今年自己的提案主要是建议通过行政的公益诉讼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部门要重视行政公益诉讼,当公益诉讼监督政府不作为或乱作为,政府要有良好的心态去应对,以后公益诉讼会成为一个常态。”

另一位来自法律界的市政协委员,律师崔军在本次两会上提出了健全党委系统中的法律顾问制的提案。他说,政府系统内目前法律顾问制已经比较完善,但在党委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才刚刚开始,去年12月23日,深圳市委聘请了第一个法律顾问团,各区区委以及其他党委在法律顾问制方面还亟待完善。

人才引进:建议率先在前海引进外籍人才

市政协委员赵晓山今年将带来三个提案,其中就有涉及人才引进的问题。他表示,深圳的改革开放吸引了不少人才,也有一些相关的人才引进机制,但目前深圳高企的房价让许多人才望而却步,“我今年再次呼吁,希望政府拿出土地用来建造人才保障房,让人才可以安居乐业。人才都留不住,谈何干实事?”

“高校人才引进迫在眉睫。”市政协委员刘连福告诉记者,今年自己尤其关注人才引进的问题,因为深圳的高校数量不足,人才培养层次偏低,教育质量不高,导致高校对城市自主创新的贡献不大。需要加大力度引进高等教育方面的人才,加强对高等教育人才的支持。他说,《深圳市高等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新目标是“到2020年,高校数量达18所左右,在校生约20万人”。要实现这个富有挑战性的发展目标,需要一支强大的高等教育人才队伍支撑。

“深圳的人才引进1.0版本是‘孔雀东南飞’,2.0版本是吸引海归,把外国人请过来是人才引进计划的3.0版本。”市政协委员樊建平希望前海可以引进外籍人才,让人才的结构越来越广泛。

创新创业:建议探索创投QDII模式

“深圳现在有超过350家上市公司,上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性企业的聚集地,成为全球信息产业技术创新的引领者。”市政协委员陈志列非常关注深圳本土的创新型企业和总部企业如何发展。他在预提案中表示,为了充分发挥深圳高科技龙头企业在深圳“主场”的带头作用,建议在政府采购(如地铁建设)中加大国产化比例,要优先采用深圳本土的优质产品。他还建议,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深圳湾、后海等总部经济集群中,注重引入在深圳本土成长发展起来的高科技行业龙头企业。

创投界著名人物、政协委员厉伟则提出探索创业投资市场的QDII模式,加大投资海外创新团队力度的建议。他说,为进一步吸引海外华人创业团队回国创业,更好地满足海内外布局分工的现实需要,让人民币基金在这一领域有更大作为,建议参照证券市场的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但只能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探索创业投资市场的QDII模式。“深圳可以从已经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管理公司(GP)团队中,遴选出一批具有投资海外创新团队经验、实力以及意愿的GP团队,对他们在深圳前海给予外汇审批的绿色通道”。

另外,他还建议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土地供应上进行创新,降低企业的购地成本。对一些创新风险较高、实力相对较弱、仍然处于上升爬坡期的企业采取先租后买的供地方式,这样就由政府掌握了土地经济杠杆,进而掌握了土地利用的主动权。

新生事物:建议打造公共资源分享平台

针对网约车、共享单车、房屋短租等新生事物,市政协委员、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提出了要大力在深圳发展分享经济的概念。他在预提案中提到,分享经济是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同处起跑线的产业,发达国家通过分享经济城市试点建设,建立试错机制,寻求制度创新突破口,而深圳是我国分享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城市,有基础、有条件在这方面参与国际竞争。他表示,政府应建立公共资源分享平台,开放医疗、城市管理、征信等具有高社会和经济价值的数据,加强公共资源与平台的数据共享,将分享经济平台纳入市政府采购范畴。

另外,崔军也提出了创新立法思维、大力促进与保护新生事物的提案。“创新是深圳的根与魂,很多新生事物出来之后,冲击了原有的利益格局,但相关法律跟不上,作为立法机构要具有创新立法思维,要站在保护和支持新生事物发展的角度进行保护,而不是说一下子就管死。”

深港合作:建议增设“一签多行”产业签注

“深圳产业人士赴港签注政策和通关时间带来的限制,将会影响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国际化进程。深圳有着众多的跨国公司和原生全球化企业,越来越多的重点产业公司也正处于全球化的过程中。作为一个国际化城市,香港是很多深圳企业‘走出去’的第一步”。据此,市政协委员、大疆科技董事长汪滔在预提案中建议,减少重点产业人士赴港成本,增设产业签注类型,实现“一签多行”,设置产业签注专用过关通道和专用车道。

另一位年轻的香港委员,鸿荣源集团总裁、壹方置业董事长赖俊霖则提出了全面推介深圳创业环境,吸引香港青年来深创业的预提案。他认为,香港的青年人才受教育程度高,具有国际化视野,但是受制于土地资源稀缺、成本上升等限制,香港青年人在本地就业、创业和发展受到很大的挑战。他建议,成立专门机构、指导香港青年来深圳创业,出台专项政策、保障香港青年安居乐业。在社保方面,通过与香港强积金管理局合作,出台在深香港青年社会福利细则,规定“在深香港人员回港工作后,将其在内地缴纳的社保金纳入香港强积金征收范围”,解决其后顾之忧。

文章来源:http://www.cmstop.net/2017/0112/22156.shtml